關于開展第二屆“最受推崇的十大潮人家風” 評選活動的通知
2018-04-18
各區(qū)(縣)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員單位,各新聞單位:
根據(jù)《汕頭市“潮人好家風”主題宣傳實踐活動工作方案》(汕文委辦〔2017〕82號)的有關部署,市文明委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汕頭市第二屆“最受推崇的十大潮人家風”評選活動?,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為總目標,通過在全市深入挖掘、評選、樹立和宣傳一批廣受市民群眾和社會各界推崇的潮人好家風,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家庭美德,營造良好社會風尚,引領和帶動全體市民爭創(chuàng)優(yōu)良家風,爭做美德家庭,傳承潮人家風文化,凝聚起共創(chuàng)文明城市、共建美麗家園的強大動力。
二、評選對象
以家庭(家族)為主要載體,追根溯源、深入挖掘潮人在勵志勉學、修身處世、治家為政等方面的傳統(tǒng)美德和文化傳承。主要包括:
1、注重言傳身教,彰顯潮人在愛國愛家、崇德向善、孝老愛親、誠實守信、和諧鄰里、助人為樂、勤勞節(jié)儉、熱心公益等方面的美德傳承,產(chǎn)生良好社會影響力的百姓家風。
2、秉承世代家教,在社科、教育、文化、醫(yī)療、藝術等領域有突出貢獻的賢達家風;
3、潮人名門望族的世襲家風;
4、其他值得推崇的潮人家風。
家庭成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評選:
1、參與邪教等非法組織;
2、出現(xiàn)違法違紀行為;
3、參與黃、賭、毒及封建迷信活動;
4、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等其他情形。
三、評選辦法
(一)報名推薦(4月下旬)
主辦單位向全市發(fā)出通知,組織動員全市各地各單位按照評選標準和要求,廣泛挖掘身邊的好家風家庭,并積極做好推薦工作。主辦單位同時接受社會推薦。
(二)評議投票(5月上旬)
1、在組織推薦和社會推薦的基礎上,評委會組織對各地各單位上報的好家風家庭事跡材料進行篩選和審查,初步評選出第二屆“最受推崇的十大潮人家風”候選對象20個;
2、候選的20個“最受推崇的十大潮人家風”簡介在我市各報、臺、網(wǎng)等媒體進行宣傳和公示;
3、在文明汕頭微信公眾號開辟投票平臺,接受市民投票。
(三)合議定評(5月下旬)
1、評委會組織專家學者對經(jīng)公示、投票的候選對象進行綜合評議,最終評選出第二屆“最受推崇的十大潮人家風”,并在新聞媒體公布;
2、全市各新聞媒體深入宣傳第二屆“最受推崇的十大潮人家風”,大力營造濃厚的社會宣傳氛圍。
(四)表彰宣傳
1、以市文明委的名義,表彰第二屆“最受推崇的十大潮人家風”;
2、全市各新聞媒體開辟專題、專欄,進行多形式、多角度的宣傳報道;各地各單位結(jié)合實際組織開展宣傳推廣,大力弘揚潮人優(yōu)良家風文化。
四、推薦要求
1、填報材料:各地各單位按要求做好組織推薦工作,認真填寫《汕頭市第二屆“最受推崇的十大潮人家風”推薦表》及《推薦匯總表》(詳見附件1、2),并附25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事跡要求詳實生動)以及圖片材料(不少于2張)。
2、報送要求:推薦材料于5月2日前報送市文明辦(海濱路8號市委大院主樓319室)。需同時報送紙質(zhì)版(一式三份)及電子版(電子郵箱:stscwb@163.com)。
聯(lián)系人:曾奕熙,聯(lián)系電話:88290508,傳真:88450930。
附件:
汕頭市第二屆“最受推崇的十大潮人家風”推薦表、推薦匯總表下載
汕頭市文明辦
2018年4月18日


